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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心里堵得无言以对,分享给各位体会🤐

On your left:

主要是1872之前的故事,按照原作的结局,是BE,不过Steve在95%的时间里是活着的。如果不能接受,还是不要看了,我怕被打……










那天黄昏,逢时镇下了一场暴雨。层叠乌云从西边天空翻卷而来,顷刻就把镇子淹没在漫天水幕之中。临近午夜时雨小了,淅沥雨滴沉重砸落,在屋顶和窗户上摔出噼里啪啦的声响,让人不得安宁。


黑马从乌云离去的方向来。马和马背上的人都湿透了,马低着头,磕磕绊绊地走进逢时镇,身形消瘦,步态疲乏,在旅途中没有得到很好的照料;马背上的人似乎正在打盹,松垮攥着缰绳,仿佛没骨头似的垂头驼背,身体颠荡得左歪右晃,随时可能摔在地上。


黑马在有亮光的一处门前停下,抖动脖子的皮毛,烦躁地拿蹄子跺地,再也不愿朝前迈步。睡着的人一个机灵,被马的躁动和身边的灯光吵醒。他迷迷糊糊扶了扶积水的帽子,眯起眼睛抬头看一眼,自言自语道,“这该死的马也不算全无用处,至少知道酒馆在哪儿。”边说边弯腰抱住马鞍角笨拙地下马,几乎是滚着到了地上。


时间已晚,酒馆里只坐着寥寥几人。他把兜里所有子儿都扔给酒保,买来一瓶劣质威士忌和一块硬面包。面包狼吞虎咽很快下肚,又灌了几大口威士忌,终于有了些精神,身上也暖和起来。他百无聊赖,侧头瞥见角落里一个胡子拉碴衣衫油腻的大块头男人正独自玩弄手里的一副纸牌,便来了劲,抄起威士忌坐到男人对面去。


“来赌两局吧。”他边喝威士忌边说。


大块头男人看也不看他,继续切牌。“要四人才算一个牌局。”


“可以变通嘛。”他嘿嘿笑,“我们抽牌比大小,两人就能玩。”等了一会儿,见对方不言语,他也不气,拿起酒瓶给那人面前的空杯里倒了些威士忌,又说,“一局一块钱,谁的牌点数大谁就赢。”


大块头终于抬起眼皮看他一眼。“你在这种天气来这镇子里就为了赌牌么?”


他打个哈欠,“反正坐在这儿也是无聊。”


大块头哼了一声,把一叠纸牌平分成两打,摆在桌面上,一仰脖喝光杯里的酒。“抽牌吧,无聊的人。”


他哈哈笑,“无聊的人可多了,叫我托尼吧。”


一连玩了二十局,托尼一次也没赢过。他十分确定大块头洗牌时捣了鬼,但看不出来怎么做的。“你是个行家。”他由衷赞许道。


大块头面无表情。“你欠我二十块。”


“我身上没钱。”托尼朝门外一努嘴,“那匹马给你吧,我买它时花了四十块,你还要找给我二十。”


大块头向门外看去,借着酒馆门前的微弱灯光打量黑马,很快摇头道,“就算你买时花了四十块,现在它也只值一半价钱。你把它骑得太狠,膝盖和蹄子都受了损伤,歇不过来了。不过你的马鞍不错,你连马鞍一起给我,我就给你五块钱。三块钱可以找个妓女,这个时间只有艾格妮丝还接客,你把剩下的两块也给她,就能在她床上睡一晚,省得没钱住旅馆只能睡在泥里。”


托尼撇撇嘴,答应了这交易。他叫酒吧老板把艾格妮丝喊来,不一会儿,一个丰满的女人扭到面前。她颧骨太高,眼睛太长,香水喷得太浓,脂粉擦得太重,一举一动都黏腻媚俗,让人难以忍受。


“罗根。”艾格妮丝装腔作势地对大块头说,“你把我推给一个陌生男人可真伤我的心。”


罗根懒散地说,“好好对待这位兄弟,他今天可赔了不少钱。”说完,起身朝门外走去。


托尼已经喝得晕乎乎,醉酒时,再可怕的东西都会变得容易忍受,因此这女人的形貌也没那么糟糕,况且她还为他提供住宿呢。于是他搂着艾格妮丝的腰,摇摇晃晃地上楼去了。






第二天一早,托尼就被赶了出来。艾格妮丝很生气,骂他无赖,只花两块钱竟妄想留宿到中午。她将睡眼惺忪的托尼从床上扯到地下,提起脏兮兮的衣服扔到他身上,抓着他一条胳膊将他拖出门外。这女人力气出奇大,一抬脚踹上托尼后背,他便顺着楼梯溜下去。他骂骂咧咧地爬起身,别无他法,只得穿好衣服走出酒馆。


天气晴朗,空气舒爽,地上雨水没有干透,走一会儿就满脚是泥。镇子的主街道宽而长,两旁店铺相继开门,行人车马也多起来。这里算不上繁荣熙攘的大城镇,但也不寒酸,因为附近开了银矿,又离铁路不远,越来越多的工人来这儿赚钱,有的连同家人也一起带着,镇子便渐渐热闹了。


托尼沿街溜达,琢磨着到哪弄些钱来填饱肚子,一抬头,见一个铁匠铺立在路左边。铺子里漆黑一片,没人开工,有个瘦得皮包骨的老头子正坐在门廊的破长凳上,眼神空洞地瞪着往来行人。


“早安,先生。”托尼向那老头打招呼。


老头愣一下,迟钝扭头看到说话的人,哑着嗓子回道,“你也早安。”


“这儿的老板在哪?”托尼踮起脚朝铺子里看。


“我就是。”老头子说,“你要是需要帮忙恐怕得另找地方了。”他指指自己,“太老,抡不动锤子了,每天光从屋里走出来就要费好大功夫。”


“有别的伙计吗?”


“没有。本来有三个儿子帮忙,现在没啦,打仗死啦。”


托尼一顿,“我很抱歉。”他沉默了一会儿,又朝屋里瞧了瞧,试探着说,“我也是个铁匠,能叫这铺子重新开张,保管生意红火,赚的钱你拿三分之二,我拿三分之一,够我吃饭买酒就行。你看怎么样?”


老人抬起头,眯着浑浊的双眼打量他一番。“你从哪儿来?”


“东边。”托尼回答。“没什么目的地,走累了,钱也花光了,想在这儿留一段时间,攒点路费再出发。”


老人沉吟一下,颤悠悠地点头说,“镇上没了铁匠,好多人都不高兴,你去干吧,工具都是现成的。你叫什么名字?”


“托尼。托尼波茨。”


“你可以叫我银森。欢迎来到逢时镇,波茨先生。”






托尼在逢时镇的第一个主顾是史蒂夫罗杰斯。


当天下午,托尼正在铺子里整理工具,一个人忽然挡在门口。午后阳光炽热,从昏暗的小屋里朝外看,只能看见一个模糊人影。那人在门外说,“你好,先生,银森告诉我铁匠铺重新开门了,不知你现在有没有空。”


托尼在裤子上抹抹沾满炉灰的手,走出铺子。说话的人衣着规矩整洁,有张英俊正派的脸,浅金色短发被阳光晃得几乎变成银白。他的眼睛是透澈的湖蓝色,就像北方杉树林间沉静的深潭水。托尼看见他胸前别着一颗金属五角星。


“你好啊,警长。”托尼立即绽开笑脸奉承道,“来镇上第一天就能为尊敬的警长服务,不胜荣幸。”他再一次夸张地往裤子上抹了抹双手,然后伸出右臂,“托尼波茨,从东边来的,想在逢时镇歇歇脚,赚点路费再出发。”


警长与他握了手,“史蒂夫罗杰斯。很高兴认识你,波茨先生,大家都希望铁匠铺能重新开门,接下来几天你大概会忙得没空吃饭睡觉。”说完,他指指自己身后,一匹皮毛油亮肌肉紧实的褐色母马正悠闲地扫摆尾巴。“我要借这儿的工具用,给她钉马掌。”


“真是好马。”托尼感叹道,“有我在这儿,您就没必要亲自动手了。”他热情地去抓缰绳,马高昂着头,向后退了两步躲开他的手,鼻子里发出沉重呼吸声。史蒂夫抱歉地朝托尼一笑,径自把马牵到屋后院子里,用绳子将它身体固定在左右两根木桩上。


托尼拿了工具和蹄铁,准备把马的左前腿抬起来绑住,好修整蹄子。他一走近,母马就在两根木桩之间来回跺脚踏步,不断摇晃脖子喷出鼻息,想要挣脱绳索。史蒂夫赶忙阻止,“我自己来。”他谨慎地挡在托尼和马中间,“她脾气很糟,你会被踢伤的。”


史蒂夫的马名叫“白星”,是从菲斯克的几个打手那儿买来的。打手们声称在镇外的林子里遇到两个盗马贼朝他们开枪,他们出于自卫打死了马贼,并将两人吊在树上震慑其他图谋不轨的歹人。史蒂夫去林中巡查,果然看到树上的两具尸体,他们不是本地人,身上搜不到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史蒂夫猜测事实或许不像打手们说的那样,因为盗马贼通常不会在白天自不量力地朝人开枪,更何况对方有四个人。可他也找不到证据反驳,只得在心里记下这笔账,就地挖了两个坟坑把人埋掉。


打手们还牵回十几匹马,说是马贼偷的,人死了,马不知要退到哪里去,自然据为己有。白星便夹在其中。人人都看出这是匹难得好马,争着要它,但这匹马性格暴戾,野性难驯,几人折腾了一个礼拜,每人都被它摔过,踢过,咬过,却连靠近它给它上马鞍都做不到。打手们没耐心了,将它圈在围栏里不给喂食喝水,轮流拿牛皮鞭抽它泄愤,打得皮开肉绽,浑身淌血。然而它越发凶暴,整日冲撞,栓它的铁链陷进肉里也不停止,最后几乎把围栏踢垮。其中一人气急了,掏枪指向它的头。


史蒂夫就在这时赶到喝止。他右手举枪指着那人太阳穴,左手扔给他们六十块钱,迫使他们把这匹几乎发疯的马卖给了自己。打手们在身后咒骂,说逢时镇不养废物,如果史蒂夫不能驯服它,他们就把这没用的畜生打死炖肉。


白星在史蒂夫的照顾下渐渐恢复了壮硕。大家都说它性格太野,不像是在牧场养的,但体型高大,又不像是印第安人的矮种马,因此它的来历是一个谜。史蒂夫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让它变得服帖了,不过它性格古怪,只许史蒂夫一人骑在背上,别人若想尝试,不是被咬就是被踢。整个镇子都知道警长的马是个碰不得的刺头。


如果托尼早知道这些事,他绝不会愚蠢地靠近白星。可惜他初来乍到,来不及了解情况,出于对自己技术的自信乃至自负,眼看史蒂夫把母马的腿弯曲绑好,他便自作主张,径直走过去单膝跪地,将马蹄扳到自己膝盖上,一边说,“没有马踢得到我,警长。如果你见过我的手艺,就不会……”


话没说完,只觉眼前一黑,鼻子随即一阵剧痛,身体顶不住迎面而来的冲力,一屁股摔到地上,尾骨震得生疼。托尼瞪眼坐着,头脑发懵,鼻血横流,耳边嗡嗡响,搞不懂绑得那么结实的马腿究竟是怎么踢到他脸上的,若不是史蒂夫反应迅速把他往旁边推开,大概他的裤裆还会再被踩两脚。


 


布鲁斯班纳的医务室很有预见性地就建在铁匠铺对面。


“鼻骨没断,但肯定有裂痕。”布鲁斯左手扶一扶眼镜,右手两根手指在托尼鼻梁上揉压几下,抹上一种消肿止痛的药膏,托尼痛得嗷嗷惨叫。“得让骨头自己愈合。还要疼几个星期,你小心些,别去碰它。”他又凑近托尼的脸仔细观察一番,然后合上药箱。“没什么大碍,受了点脑震荡,脸上的淤青慢慢会消掉。你运气好。要不是腿给绑住了,白星这样的马会把你的脑壳踢碎,就算脑壳没碎,至少也踢成傻子。”


托尼翻个白眼,“诊费先欠着,赚了钱就给你送来。”


“理应我付账。”史蒂夫赶忙将钱递过去,又回头看看托尼的脸,无奈责怪道,“告诉过你了,我的马脾气很糟。”


“你不应该讲得那么轻描淡写。”托尼语气不善地说。他起身想走,却感到一阵晕眩,只好又乖乖坐下。


 



詹姆斯巴恩斯是史蒂夫的副手。他是个勇敢正直的小伙子,富有年轻人的活力和热情,却少有年轻人的愚蠢与冲动,有这样的副警长实属幸运,逢时镇的人们都像史蒂夫一样叫他巴基。


托尼喜欢巴基,他快活,健谈,是个令人愉快的聊天对象;更重要的是他牌技不错,也从不捣鬼,输赢都很爽快,比起聊天,托尼更喜欢同他打牌。


不过要想跟巴基打牌,多半不能赌钱,只能拿花生壳象征性地当筹码,实在令人扫兴。“不赌钱还有什么意思?”托尼一边出牌一边不满地抱怨,“这游戏一点也不刺激了。”


“我没钱赌,有个老婆要养。”巴基笑嘻嘻地说,“况且,打牌的乐趣在于牌本身,不在于赌钱。”


托尼不屑道,“打牌本身根本没乐趣,它的乐趣都是赌钱赋予的。”


同桌的一个年轻矿工开口帮腔,“我要是有巴基那样的老婆,我也没兴趣赌钱,甚至没兴趣来酒馆了,我要天天在家里跟她上床。娜塔莎比这里所有女人都漂亮,我怀疑世上究竟有没有比她更漂亮的女人。”


巴基在桌底下使劲踹了矿工一脚,“叫巴恩斯夫人,你这该死的小混蛋。你要是再敢把我老婆和上床这件事联系起来,我就把你阉了,让你一辈子没法干那事儿。”


年轻的小矿工捂着腿不服气,“镇上每一个单身汉都会把巴恩斯夫人和上床这件事联系起来,我打赌不是单身汉的人也会。”


巴基长叹一口气,“确实如此,我知道人们背地里说的话。从好的方面看,这大概也是对她样貌的一种恭维。”接着,他又满不在乎地耸耸肩,“随你们去想吧,你们也就只能想想而已。要是有人真敢对她不敬,她会把他裤裆里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自己嘴里,就像印第安人做的那样。”


小矿工撇撇嘴,“还是防范着好。我爸爸一直跟我说,千万不要娶好看的女人,总有一天她们会榨干你的钱,然后跟别人跑掉。”


托尼终于忍不住了,“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他嘲笑道,“世上漂亮的女人成千上万呢。”


“你见过很多漂亮女人吗,托尼?”巴基戏谑地问。


我见过的漂亮女人比整个逢时镇的居民还要多。托尼在心里想。佩珀就很漂亮,即使没超过巴基的老婆,至少也与她同等级别。想到佩珀,托尼的心情忽然糟糕至极,不知她如今在纽约生活如何,也不知她会不会怨恨自己离开。不过,这种担心大约是多余的,佩珀有哈皮照顾,自己也聪明善良,想必过得很好。不过,虽然他们早已不再是情人,但佩珀仍是托尼永远不会忘记的女人。


托尼没有打牌的心情了。他直起身四处张望,想找些别的事转移注意,随即便看见在他第一次来逢时镇赌牌的那张木桌边,竟然坐着史蒂夫和大块头罗根,他们面前各有一杯啤酒,连一半都没喝完。史蒂夫有时会来酒馆与老板谈话,但从不留下喝酒,这是托尼第一次看到他坐在酒馆的桌子前。他与罗根两人手里各有一副牌,手法熟练地轮流洗牌切牌,彼此之间鲜少对话。


“这可是奇景。”托尼朝巴基跟前凑了凑,“我还不知道警长也喜欢混酒馆。”


巴基抬头一看,又垂下眼睛专心整理手中的牌,“今天有个规模挺大的牧群路过,从阿肯色来的。”


“那又怎样?”


“赶牧群的十几个牛仔要在镇上留宿,这些牛仔大概已经在草原上连续走了几星期,现在恨不得泡在酒里睡觉。”


“警长来酒馆里看牛仔吗?”


巴基掀起眼皮瞪着托尼,见他表情疑惑,不像在开玩笑,不禁被逗乐了。他朝这间嘈杂拥挤的小酒馆挥挥胳膊说,“你瞧瞧这儿,妓女只有那么几个,没法同时让所有想上床的人都高兴,牛仔们喝得烂醉,矿工们下工以后也聚在这里,鱼龙混杂,很容易红脸闹事,免不了要抓几个酒鬼在牢房里关一晚。唉,你到底从哪儿来的,除了赌钱别的什么都不懂。”


“我除了赌钱,还会做铁匠活,找我做活的人都排到两星期以后了,其中也包括你老婆巴恩斯夫人。”


“你还出不出牌了?”小矿工不耐烦地嚷。


托尼瞥他一眼,随便抽出两张牌扔到桌上,又回头去看史蒂夫,“他们那是什么玩法?”


“他们在比试出老千。”巴基说。


“比试什么?”


“作弊。他们两个轮流在洗牌时捣鬼,看谁能骗过对方。”


托尼立即想起上次被罗根赢去的马,不禁涌起一种被耍的屈辱感,酸溜溜道,“居然有以出老千为荣的警长。赌钱时捣鬼的人才最应该蹲牢房。”


“你输了马全是自找的。”巴基愉快笑道,“镇上的人除了史蒂夫,没人蠢到去跟罗根赌牌。不过——”他顿了顿,又说“罗根只爱跟史蒂夫打牌,打仗时就那样。我们的部队有几次在同一个地方联合作战,他俩就常在一起比试牌技。因为——老天,那场战争可真够受的,我从没见过那么多死人,地上密密麻麻躺满尸体,活人无从下脚,部队要从谷地这边走到那边,只能踩在尸体身上走,那感觉让人又想吐又想哭。有时候晚上在战场过夜,身边全是开始发臭的尸体,还时不时传来狼群的叫声,史蒂夫和罗根就整夜比试牌技,既能值夜,又能暂时忘掉那些死人和狼。——你去打仗了吗,托尼?”


托尼一愣,先是摇头,然后又点头,看得巴基莫名其妙。托尼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好抓起酒杯将威士忌一饮而尽,努力把喉咙里那种羞愧愤恨的呕吐感冲走。他再次摇摇头说,“没有,我那时在做别的事。”


 “没去挺好。那些——”巴基话没说完,忽然听见咣当一声,然后是玻璃杯摔在地上的破碎声和人们的惊叫,紧接着,一个人摔到托尼面前,连人带桌一起倒在地上。巴基毫不犹豫,立即从胯上枪套里拔出枪迅速转身。托尼站起来后退一步,只见身后那张木桌也倒在地上,杯瓶尽数砸碎,酒水流得到处都是,把散在地上的纸牌都泡湿了。一个外来牛仔愤怒地站在倒塌的桌边,手扶在枪套上,正要拔枪。


有人厉声喊,“别乱动!” 


牛仔的动作因为这声警告略微停顿,托尼看见角落里史蒂夫的枪口正指向牛仔的脑袋。“把手从枪套上拿走,先生。” 酒馆里鸦雀无声,人们沉默地盯着警长和牛仔。史蒂夫从座位上站起来,端着枪走到牛仔跟前。牛仔酒气熏天,怔怔看着史蒂夫,似乎反应不过来当前的情况,徒劳思考半秒钟后,便不顾警告继续掏枪。史蒂夫枪口一低,朝牛仔靴子旁开了一枪,子弹没入地板里,溅起许多碎木屑。牛仔条件反射地跳起来,被枪声震得清醒了些,渐渐恢复了一点神智,立即松开了枪柄。史蒂夫立即将他两手铐在背后。


躺在地上的是镇上代养马行里的年轻伙计,也喝了不少。他看到牛仔被制服了,一时气不过,蹦起来要去挥拳揍他,被巴基一把抓住衣领朝后一扯,再次摔到地上,屁股蹲得不轻。


罗根依然在洗牌,头也懒得回一下。屋里渐渐恢复了嘈杂,这样的事时不时就发生一次,人们已经见怪不怪。


巴基两手各抓着一人胳膊,对史蒂夫说,“我把他们关到牢房,就直接回家了。”


史蒂夫点点头,没有随他离开,转身回到罗根对面的座位去。托尼的牌局散了,先前一起打牌的另外两人也已经跑到别桌去,酒保过来打扫,他站到一边腾地方,尴尬地犹豫着是否要离开。


“波茨先生。”史蒂夫朝他招手,“欢迎过来坐。”


 



“鼻子恢复得不错?”托尼坐下时史蒂夫戏谑地关心道。


“托你的福,已经不疼了。”托尼把一杯新的威士忌放在桌上,没好气地问罗根,“介意我坐这儿吗?”


“这是个自由国家。”罗根斜眼瞥他,朝他晃晃手里的纸牌,“还赌吗?”


史蒂夫无声地笑起来。托尼扭过头不搭理罗根,视线却正好对着史蒂夫的枪套,那把刚开过火的枪正枪口朝下插在套子里,露出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枪柄。


“你用史塔克左轮手枪。”他小声嘟囔。


“有什么问题吗?”史蒂夫歪头问。


托尼一惊,发现史蒂夫挑眉盯着他。便撇撇嘴,避重就轻道,“只是觉得你不像会用这种新玩意儿的人,柯尔特的手感或许更适合你。”


史蒂夫下意识伸手摸了摸枪柄,“从效能上讲,史塔克手枪更胜一筹,准确性高,重量正好,能让拔枪速度变快,枪口又不会乱飘。”他喝一口啤酒,放松地靠在椅背上,“你不得不承认史塔克是个天才。打仗时我用过史塔克连发枪,冲击力大,稳定连发,充填子弹速度很快,大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很多人说,如果北军早一点换上他的装备,战争就会提早许多结束。”


托尼惨淡一笑,“你相信这话吗?”


史蒂夫耸耸肩,“再好的武器也拯救不了一场失控的战争。”


“我可不知道你成了史塔克的粉丝。”罗根插嘴说。


 “我不是。但他的枪好用。”


“他只是让杀人变得更容易了。”


这话像锤子一样狠敲托尼的内脏,他低头玩弄酒杯,沉默片刻,闷声说,“那些枪把人变成了恶魔。”


史蒂夫笑了, “我不确定这话对不对。”他左手搭在桌边。拇指和食指捏着一张纸牌不停翻转,“枪只是一个借口。凭我的经验,人们总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把自己变成恶魔,如果没有枪,就会是别的什么原因。”


 托尼摇头道,“没有什么比手里拿着一把枪更能让人彻底堕落。把枪造得方便杀人则是在加速这种堕落。”


“我曾经也这么想。”史蒂夫继续玩弄手里的纸牌,“可如今我却整天拿着一把方便杀人的枪坐在警长办公室里。”他顿一顿,直视托尼的眼睛说,“我猜,感谢史塔克的人与痛恨史塔克的人大概都很多,因为造武器这件事本来就有既益处又有坏处,走到哪一个极端都不太好。”


托尼没有说话。坐在酒馆里高谈阔论当然容易,他想,如果你亲眼看到别人把你原本引以为豪的发明顷刻间变成屠杀工具,朝一群毫无防备的人疯狂开火;如果你面前躺着一百五十具尸体,他们身上的子弹全部来自于你自己数月的努力,而你在制作它们的过程中竟感受过许多创造的乐趣,那么你绝不会还这样轻松地坐在这儿侃侃而谈。你只会憎恨自己,只想忘记过去,只希望不惜任何代价让时间倒流阻止那些事发生。


“我的马车什么时候修好?”罗根打破沉默,粗声粗气地问。他是镇上的屠夫,总是一副脏兮兮的邋遢样,衣服上常年沾着油污,“我得用它运牛肉,车放在你那儿三天了,换个车轴而已,到现在也没做完,你算哪门子铁匠?”


“你得排队。”托尼解释道,“每个人的活都很急,我已经尽力做了。”


罗根竖起眉头来,“你要是把喝酒赌钱的时间用在工作上,现在早就干完了。明天把车给我,不然别想再吃牛排了。”


“你是个无可救药的混蛋。”托尼一边咒骂一边把剩下的威士忌喝光,然后站起身,“如果我因为过度疲劳累死在铺子里,整个逢时镇都会恨你。再见,先生们。”


 



托尼不相信运气。他不相信运气是因为运气很少眷顾他。他只靠自己。


炉膛内火苗跳窜,砧板上火花四溅,托尼左右握钳右手挥锤,叮叮当当敲着一块烧红的铁片。敲得差不多,他夹起铁片放进凉水里淬火,吱啦一声,一股白雾蒸腾而起。他大汗淋漓,衣服粘在身上,耐心等待铁片降温定型。在逐渐消散的白雾中,他看到镇上惟一的记者本乌里奇正拿着一份报纸站在门口。乌里奇扶一下眼睛,看一眼报纸,又眯起眼睛看托尼。“史……史塔克先生?你是托尼史塔克?”他犹疑地问。


托尼便知道自己待在逢时镇的日子结束了。他平静地放下铁钳,走到乌里奇跟前从他手中拿过报纸。那是一份两周前的纽约时报,托尼本来料想像逢时镇这样偏远的地方不太会关注纽约的消息,可他小看了乌里奇。


报纸上是史塔克革新公司的最新报道。奥巴代斯坦郑重宣布,托尼史塔克由于健康缘故无法再承担任何工作负荷,已将董事长职位正式交予他手中。史塔克先生目前已经搬到私人度假地绝对静养,不再插手公司事务。报道的左下角放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奥巴代斯坦,另一张便是托尼史塔克。虽然照片上的人比托尼现在的样子年轻体面得多,但仍然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同一个人。


托尼把报纸卷起来,塞回乌里奇手中,在他充满疑问的眼神里轻轻一笑,“如你所见,乌里奇先生。”说完就转身继续干活去了。乌里奇站在原地不动,欲言又止,托尼知道这个记者有许多问题要问,但他不打算回答。对于这个结果他早有准备,只是没想到来得比预期更快一点。他的路费还没赚够呢。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这儿忙得要死。”他没给乌里奇任何发问机会,半推半就地将年轻记者请出了铁匠铺。


做完手里的活儿,托尼便出门去了。他赶在午饭前从镇上的马行里买回一匹马。这是匹枣红色的母马,是马行里最好的,花了他四十五块,又另外多加十块买了一副鞍具,在铁匠铺工作攒下的钱几乎用掉一半。长途跋涉需要一匹好马,当你连下一站都不知是哪里时就更如此。牵马回来时,银森照样坐在门口的长廊上晒太阳。他斜斜瞥一眼托尼和马,便重新看向街道。“铁匠铺又要关门了,大家又该不高兴啦。真可惜。”他喃喃自语。


托尼停下来,想对银森解释,张开嘴巴却不知该说什么。他沉默地看着那个干瘦苍老的铁匠,想起他在战争中死去的三个儿子,良久,他轻声说,“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这道歉不知是为了离开铁匠铺,还是为了三个儿子,银森毫无反应地盯着街道,似乎听到了,似乎没听到。


消息总是传得很快,到不了明天,全镇都会知道托尼就是那个在纽约制造武器的商人,他可不愿意处理接下去的麻烦事。他把马拴在后院,往马鞍袋里装了一瓶威士忌和足够吃三天的玉米饼与牛肉干,把惟一的行李——一条毯子——裹起来绑在马屁股上,准备到了夜里就悄悄离开。


街道上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接着越发嘈杂起来,听上去令人不安。托尼把马安顿好,走出铺子张望,看到人群都聚集在警长办公室门口。史蒂夫骑着马慢慢走近,他的马上还坐着一个人,那人没抓缰绳,胳膊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脑袋耷拉下来,身体绵软毫无支撑,若不是史蒂夫从身后抱紧他的腰,他早就滑到地上去了。


史蒂夫勒马停下,托尼看清马上的人是巴基,他的衣服被血浸湿了,肚子上有个大而深的伤口,是被利器刺的,为了确保致命,大约刺进去后还在肚里狠狠绞了几下,使得伤口血肉模糊,若不是史蒂夫拿手捂着,里面的肠子怕是要掉出来。他的一小块头皮自前额至头顶被人揭走了,皮肉之下的白色头骨隐约可见,血从额头滴到他的鼻子和脸颊上,已经凝结,但不量多。头皮是在死后被割下的,死人流不出多少血。


 “是印第安人干的!”人们惊恐而愤怒地说,“他们用长矛将人刺死,然后割掉他的头皮绑在长矛柄上证明自己的勇猛。”


“该死的印第安人,全是一群没人性的畜生,当初应该把他们都杀掉!”


“巴基是个好伙计,上帝不该对他这么残忍。可怜的巴恩斯夫人,结婚不到一年就成了寡妇。得有人去告诉她这个消息,天呐,这可怎么说出口?”


史蒂夫面色冰冷,一句话也不说。他小心地将巴基抱起来,人们纷纷伸手接住那具瘫软的身体,轻轻放在地上。


末日山谷天气燥热,温度很高,人死后若不赶紧埋葬,很快就会发臭,因此逢时镇上的木匠铺里常年备着棺材。死亡不是什么罕见事,殡仪员熟练地将巴基清理干净放在棺木中安置妥帖,牧师也得到通知,葬礼下午四点在镇子东边的墓地里举行。巴基的妻子没有哭闹,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镇长菲斯克派了人去帮忙,打手们义愤填膺地咒骂印第安人,发誓总有一天要让那群野蛮人得到教训,让他们知道白人不好惹。


 副警长的死让整个镇子笼罩在一种愤恨的情绪中,至少今天,没人有心情去关注托尼史塔克的身份问题。而托尼并不觉得轻松。下午,铁匠铺没有开门,托尼坐在后院心情压抑。巴基肚子上的伤口让他记起许多人,那些人的伤口也都是这样大,因为史塔克的子弹能让人皮开肉绽。那些四处纷飞的皮肉常常出现在他的梦里。


他不喜欢看到人死,尤其不喜欢善良正直的人死。他想去参加葬礼,向他在逢时镇第一个可称作朋友的人告别,然而他害怕墓地,害怕牧师,害怕站在数十块墓碑之间与那些亡故的灵魂共处。他痛恨自己的软弱,却战胜不了它。他本以为逢时镇是一个可以暂时喘口气的避风处,却发现这不过是又一个证明他怯懦无能的地方。他再也等不到天黑了,便翻身上马,希望立刻离开这个镇子,不再回来。


  



出了逢时镇向东南方向走一公里,托尼看到前面不远处有匹褐色马安静地站立不动,一个人蹲在旁边的地上,正低头查看脚下沙土。是史蒂夫和他的马白星。


白星竖起耳朵灵活地转了转,原地踏几步,史蒂夫回头看见托尼,便站起身看着对方骑马靠近。他的衣服前襟还沾着一大片巴基的血迹,此刻已经风干成深褐色。


史蒂夫瞧一眼托尼马背上的毯子和装口粮的布袋,已经对托尼的去向心下了然,但他没有说话,只抬头朝马上的人扫了一眼,便继续蹲下去检查沙土。他的目光冰冷无波,在烈日下散发出一种将人隔绝在外的透彻寒意。


托尼提醒道,“如果现在不回去,你会错过巴基的葬礼。”


史蒂夫头也不抬,“我已经与他告别过了。”


托尼回头看看逢时镇的方向,又低头看史蒂夫,见他专心做事,没有丝毫要回去的意愿,便犹疑地问,“你在做什么?”


史蒂夫站起来,拍拍手上的土,翻身上马,紧一紧缰绳,“巴恩斯夫人不见了。我想她是去复仇了。”


“复仇?”托尼睁大眼睛,“她知道谁杀了巴基吗?”


“不知道。”史蒂夫看着南边说,“马蹄印是朝那个方向走的,她去了印第安保留地。”


“她自己?”


“我得去把她找回来。”史蒂夫两脚一夹马肚,白星迈开蹄子小跑起来。


托尼在他加速之前打马追上。“我与你一起去。”


史蒂夫扭头打量托尼,这是他今天第一次真正在看一个人。“你有枪吗?”


托尼摇头。


“知道怎么对付印第安人吗?”


托尼又摇头。


“那你去了能做什么?”


托尼耸肩,“可以当个活靶子转移对方注意力。”


史蒂夫猛地勒住马,白星不满地低吼一声,立即收蹄。托尼来不及反应,跑出好几米远才后知后觉地停下,调转马头回到史蒂夫面前。


“我看到你有自己的事要做,波茨先生。”史蒂夫冷冷道,“照你原计划行动吧,印第安区很危险,我今天不想再埋一个死人了。”


托尼满不在乎地笑了,“我发现如果一个人注定要立刻死,那么他做什么都不安全;如果这个人注定活很久,那他拼命找死也死不了。”


“你怎么知道自己会立刻死还是活很久?”


“等结果出来就知道了呗。这才是赌博的乐趣。”


“别说疯话了。”史蒂夫急着赶路,耐心已经耗尽,“再见,波茨先生。”白星箭一般冲向前去,放开蹄子疾奔。


托尼拿靴子用力戳马肚,紧跟史蒂夫。他的马在速度上比不了白星,渐渐被甩得越来越远,可他无论如何也不放弃,一股倔强劲儿涌上头来,托尼打定主意就算把自己这匹马累死,也不能任凭史蒂夫随便甩开。


跑了将近一刻钟,史蒂夫慢下速度,最终又和托尼并肩齐行。托尼的马呼吸沉重,步履僵硬,浑身汗气蒸腾,白星依旧游刃有余,昂着头步伐有力。“你到底为什么非要跟着去?”史蒂夫严厉问道。


“这是个自由国家,我爱去哪就去哪。”托尼似无赖般回答。他把头转向别处,过了一会儿,又说,“我也想为巴基做点什么。他是个好人,对我很不错。真正喜欢我的朋友本就不多。”


史蒂夫拿眼角瞥他,不耐烦道,“你的马太慢,会拖我的后腿。”然而他依旧让白星慢慢走了一会儿,直到托尼的马恢复一些精力,才又开始跑起来,白星也没再把托尼甩到后面。


他们中途在科尔比河停了一次,让马喝足水。罗克逊大坝正如火如荼地建造着,十几辆马车和几十个雇工在阳光的炙烤下麻木地搬运和堆砌石材,黄土四散飞扬,在空中掀起一层沙幕。大坝后面便是罗克逊银矿,这个时间,工人们都在矿井里干活,只剩几个破帐篷散落在入口周围。逢时镇以及整个末日山谷原本是印第安人世代生活的土地,因为要开辟银矿,军队把印第安人驱逐出去,迫使他们迁往东南方向的一块保留区。也因此,这里的印第安人对逢时镇充满仇恨。


大坝工程的负责人西蒙威廉姆斯正在一处临时搭建的凉棚底下喝柠檬汁,他朝史蒂夫懒散地招了招手,大概还不知道巴基死去的消息。史蒂夫没有理睬,弯腰掬起几捧水冲掉脸上和嘴里的沙土。为了蓄水,建成后的大坝会将科尔比河从中截断,现在,下游的水流已经开始分岔变窄,露出原本宽阔的河床,河床边沿的湿泥在日复一日的阳光暴晒下逐渐干裂,成为寸草不生的沙地。这条河是保留区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唯一水源,等到大坝建好,他们就会失去它。


罗克逊想过这件事带来的后果吗?他当然想过。但他不在乎。


 



沿着河岸朝下游走,就会找到印地安人的营地。四小时后,史蒂夫和托尼来到一片陌生峡谷。峡谷入口很窄,左右两侧被锋利的峭壁包围,留出中间一条黄土路,只勉强容许两匹马并肩而行。走了大约五分钟,视野渐渐变宽,眼前是一片贫瘠的开阔地,错落耸立着形状扭曲的巨型石块,石块间生长出枝干虬结毫无生气的热带矮灌木,马蹄踏在裸露地面,不断掀起呛鼻的沙尘。天已经完全黑了,石块和灌木在黑暗中仿佛怪兽一般狰狞。


史蒂夫叫托尼下马,两人找了一块相对隐蔽的岩石,将马拴在岩石背面的枯枝上。“我们进入印第安辖区了。”他从马鞍旁的枪套里抽出一杆野牛猎枪背在肩上,又将一条塞满子弹的皮带绑在腰间,小声说,“这里有人在暗处放哨,骑马会惊动他们,我们要步行。”他掏出自己那把史塔克左轮手枪递给托尼。


托尼摇摇头,无论如何不肯接。


“这不是开玩笑。”史蒂夫压低声音命令。


“我知道。可我不想要。”托尼固执地说,“如果我死在这儿,全是自找的,你不用负责。”


“你以为我让你跟到这儿来是干什么?”


“把巴恩斯夫人带回家,如果我没听错的话。我不明白为什么非得拿枪。”


史蒂夫又要骂,张了张口却没发出声音,他面色阴郁地瞪了托尼一眼,将手枪插回枪套,头也不回地朝前走了。托尼跟在他身后,借着石块与灌木丛掩藏自己,小心不发出声音。


史蒂夫脚步敏捷,眼神警惕,右手用随时可以射击的姿势提枪。他的野牛猎枪看起来有些年头,这种枪不能连发,上子弹的速度也不快,但射程远,威力大,如果用枪的人枪法够好,又身处隐蔽的位置,有充足时间换子弹,是效率很高的远程射枪。


史蒂夫忽然脚步一停,托尼顺着他的目光模糊看到几米开外一个印第安装扮的人仰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史蒂夫举枪缓慢走到近前,借着月光看到印第安人额头鲜血淋淋,身上有许多拳脚伤,已经昏迷过去,但没有死。史蒂夫将他的箭筒和枪里子弹取走,放慢了脚步。“身子伏低些。”他小声说,“这里的打斗已经惊动了其他人。”


话音未落,西南方传来一声枪响,刺眼火光在黑暗中一闪即逝。史蒂夫连忙举枪,却错过了时机。他用岩石作掩护,猫着腰迅速朝枪声指向的地方跑,很快就看到一片灌木丛下面有个人影坐在地上。在他与托尼即将跑到人影身边时,又从不同的地方传来枪声,他们本能低头,子弹擦在身后的石头上溅起火花。


巴恩斯夫人拿右手按住左肩膀,指缝间不断有血涌出来,似乎被之前那一枪打中了。她裙子下摆被扯得稀烂,露出血迹斑斑的小腿,与印第安人的打斗显然也让她受了伤。她靠着灌木丛大口喘息,似乎并不惊讶看到史蒂夫。月光照着她满是血污与汗渍的脸,让她看起来异常苍白。


史蒂夫瞥她一眼,随即望向前方。“几个?”他问。


“两个。”巴恩斯夫人回答,“他们在不断变换位置。”


史蒂夫靠在石头后面看着远处的黑暗,无法确认对面人的方位。印第安人知道他们的位置,他们处于下风,不能轻易开枪,也跑不了。


正僵持着,托尼忽然从史蒂夫腰间抽出左轮手枪,冲出岩石的遮挡朝右边的开阔地跑去,边跑边朝天上开枪,把六发子弹都打光了。在他打出第二发子弹时,对方朝他开火,史蒂夫几乎在火光爆发的同一时刻向着它的位置开了一枪。他把枪管掰开,从腰带上掏出子弹迅速更换。第二个印第安人开始对他射击,接着又打向托尼的位置,因此暴露了自己。史蒂夫再次开枪,接着一切都安静下来。


确认安全后,他立即朝托尼跑去。“波茨先生。”他压抑又急迫地小声喊道,甚至没有耐心等待回复,“波茨,你在哪儿?”


 “该死的石子儿把我绊了一跤,疼得要命。”托尼趴在地上慢悠悠地说。他吊儿郎当地站起来,把左轮手枪扔给史蒂夫,像是扔一块烧红的烙铁。史蒂夫脸上的紧张表情尚未消失,这表情把托尼逗笑了,“我说过可以给你当活靶子。”他低头掸去衣服上的土。“这是我最后一次摸枪,我发誓。”


史蒂夫一把抓住托尼衣领,力气大得几乎把托尼身体都提起来。他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下次想找死,就自己找颗树去上吊,别他妈地再把我扯进来!”


托尼也不生气,耸耸肩说,“我猜我今天还不该死。”


史蒂夫正要继续骂,忽然听出背后有动静,一转身,看见巴恩斯夫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朝着印第安营地方向一瘸一拐地跑。史蒂夫追上去,攥住她胳膊,低声呵斥,“够了,娜塔莎!”


巴恩斯夫人猛烈挣扎,眼神像刀一样锋利,火一样疯狂,“我要把他们全杀了。”


史蒂夫抓着她胳膊用力一甩,将她后背撞在刚刚用作掩护的岩石上。巴恩斯夫人肩膀的伤口涌出更多血,却还想跑,于是又被狠狠撞了第二次。她终于不挣扎了,喘着粗气靠在石壁上,愤怒地瞪着史蒂夫。


史蒂夫看着她眼睛,语气严厉道,“你答应过巴基不再做这样的事。你食言了。”


巴恩斯夫人倔强地与史蒂夫对视,眼睛里似乎要浸出泪水,她却不想让它们流出来。她抬脚猛踢史蒂夫膝盖,他没有躲,痛得松开了抓她的手。趁着这机会,她推开史蒂夫,向着与印第安营地相反的方向跑走了。


史蒂夫看着巴恩斯夫人的背影,没有再去追。随即他收回目光,狠狠瞪一眼托尼,呵道,“快点跑,我们得在更多人赶到之前离开保留区。”


托尼犹豫一下,“那巴恩斯夫人……”


“让她自己走。”史蒂夫推一推托尼后背,嘟囔着,“担心你自己就好。该死的疯子。”


  



他们离开印第安辖区,找到自己的马向来时的方向跑去。夜晚到了最深的时刻。月亮升至高处,缺了四分之一边角,呈现一种极不安稳的形状。月光却很亮,天空晴朗,没有云层,繁星低垂在广阔天际。他们在星光之下沉默地打马疾奔,夜风混杂着黄沙,带着粗粝触感不断擦撞脸上的皮肤。


确认印第安人不会追来以后,他们下马找来些枯树枝生火,打算休息几小时,天亮了再走。托尼把自己的牛肉干和玉米饼分给史蒂夫,两人都很饿,坐在火堆边狼吞虎咽,吃完就盯着篝火发呆,彼此都感到疲倦,却无法入睡。


托尼觉得无趣,便从袋子里掏出威士忌。这酒原本是为离开逢时镇以后的旅途准备的。他扭开瓶盖,猛灌三大口,酒劲儿生硬,胃里一阵灼烧,头脑中紧绷的神经却终于开始放松。


史蒂夫朝托尼伸手,讨要他的酒。托尼挑一挑眉毛,笑嘻嘻把瓶子递过去。“我以为你讨厌烈酒呢。”


史蒂夫不回话,仰起头一口气喝掉三分之一。这不是什么好酒,激烈的味道令他不自觉皱起眉头。“我以为你在逢时镇赚的钱足够买瓶像样的酒了。”他闷闷不乐地将威士忌还给托尼。


托尼又灌两口,然后拧上盖子,把玻璃瓶随意扔在脚边。“对喝醉的人来说,好酒和劣酒没有区别。”他身上其实没剩几个子儿,离开逢时镇时他把大部分钱都留给了银森。


史蒂夫盯着脚下沙土发呆,火光寂寞跳跃,明暗不定地映照在他脸上,托尼发现他的表情变得悲伤起来。那是一种脆弱到几乎要破碎的悲伤,一种托尼从没想过会在史蒂夫脸上看到的模样。或许这就是为何史蒂夫不喜欢酒。像托尼这样的人,喝酒之后会忘记一些东西,而史蒂夫这样的人,喝酒之后会记起一些东西。


“巴基的事我很抱歉。”托尼说,“我们与印第安人之间确实有许多仇恨。”


史蒂夫抬头望着托尼,一时间有些茫然。酒精让他精神放松,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想着巴基。曾经在战争时期,几乎每天都会失去一些战友,大量而频繁的死亡让人渐渐变得麻木,由于不再对死亡感到恐惧,因此也不再对生存感到渴望,失去生命这件事似乎不再值得耗费多余的感情。现在,战争已经结束,死亡带来的撼动又开始变得沉重。


史蒂夫定了定神,捡起一根树枝拨弄火堆,“不是印第安人干的。”


 “可他被人剥了头皮啊。”


“我在现场检查过,没有马蹄印,连脚印也没有。”


“或许印第安人抹掉了自己的痕迹。”


史蒂夫摇头,“这附近只有一处保留区,如果真是印第安人,他们知道我们会去哪里找凶手,没必要掩盖痕迹。”


“可……”


“是白人。”他盯着火堆笃定地说,“他们怕被发现真实身份,所以故意剥掉他的头皮做掩盖。”


 “为什么不告诉巴恩斯夫人?”


“她应付不了他们。”


托尼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明白“他们”到底是谁,但他也没有继续追问,史蒂夫抗拒封闭的表情让他知道他不会再谈论这个话题了。于是托尼也捡起一根树枝,将火堆里烧焦的木炭残渣一点点拨到旁边,以此打发沉默的时间。


“打仗那阵子,”史蒂夫忽然开口,“有时交火一次就会死几百人,活着的人在不开枪时做得最多的就是搬运和掩埋尸体,顺便收集死者身份写信告诉他们的家人。如果部队需要行进,没时间埋葬死人,就只能从他们身上踩过去,这让大家难以承受。巴基想出了一个理由,他说,从一个人死去的地方继续前进,就是对死者最好的悼念。”史蒂夫对托尼笑了笑,恢复了平常的冷静神色,“这个理由鼓舞了活着的人们。也许——我不知道,也许这只是一个面对死亡的借口。但这是我听过最好的借口。”


“可有些人连悼念的资格也没有。”托尼喃喃自语,“一个凶手倘若去悼念他的受害人,大概是对死者的侮辱。”


燃烧的树枝从内部爆裂,发出噼啪脆响,安静的夜晚因为这种单调微弱的节奏显得更加孤独。“也许我们都没有资格。”史蒂夫低声说,“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沾着血。一边悼念同伴,一边却杀死敌人。——可他们并不是真的敌人。他们只是同我们一样的人。”


“死者付出了生命,生者则成为永远的罪人。只要你卷入战争,就没有好下场。可惜我从前不明白。”


“真是稀奇。我还没见过和平主义的酒鬼呢。”史蒂夫落寞地笑道,“战争总算结束了,现在一切都平静下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不过,东西一旦碎了,就再也不会恢复原样。”


托尼也咧嘴笑。“你可以把它们粘住,或者把破碎的部分溶化后重新接合。”他双手比划着,“我会把它们表面磨光,你甚至看不出曾经损坏过。”


“你说得对。”史蒂夫哼一声,“你修过的东西有时甚至比原来更好用。你是我见过最好的铁匠,很擅长掩盖破碎的痕迹。”


托尼一摊手,“那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但它们毕竟与之前不同了。”史蒂夫说,“裂缝永远在那里,只是表面看不到罢了。”


“你的意思是,东西一旦破了,就该扔掉换新的?哎呀,这倒是能让铁匠多赚不少钱。”


“是吗?我还以为铁匠的信条是要把破碎的东西拼起来,让它带着裂痕继续生活,不管那些裂痕把它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他们不约而同地又沉默了,一起看着无知的火焰发呆,沉浸在各自的心绪里。


“史塔克。”史蒂夫说,“谢谢你今晚与我一起去保留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想找死,不过既然你现在活着,就还没绝望到非死不可。我希望你今后能交好运。”


很久以后,托尼从乌里奇那里偶然听到,由于巴基的事让人措手不及,那天下午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托尼的真实身份。所以史蒂夫一定是自己发现了这件事。曾经,在战争开始的第二年,托尼亲自向林肯总统演示最新的史塔克连发枪,总统很满意,没过多久政府就向史塔克革新公司订购了十万支枪。此后两年中,史塔克公司不断向北军输出更多武器,对战争的胜利功不可没。托尼史塔克这个名字在军队中几乎人尽皆知,他本人的照片也上过好几次报纸。或许从托尼来到逢时镇的第一天起,史蒂夫就知道他是谁。


可史蒂夫从没问过托尼为什么掩藏自己的姓氏,也没问过托尼为什么来逢时镇,又为什么离开。他绝口不提托尼的过去,也没再对任何枪支发表评论,那天以后,他开始很自然地称呼他史塔克,仿佛托尼一开始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


托尼曾经无数次设想,如果那天天亮后他按照原计划离开逢时镇,将这里的一切都埋在记忆里,后来的生活会不会简单一些。然而这问题终究没有答案,因为当夜色逐渐褪去,第一缕阳光冲破远方的地平线迸射而出,将广阔无边的天与地浸染成纯净热烈的橘红色时,托尼看着朝阳之下史蒂夫的侧脸,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无名的冲动,他想结束这日复一日的仓惶,结束这看不到尽头的逃跑,与史蒂夫一同返回逢时镇去,再也不惧怕人们知道他的姓名。


又或许,那并非冲动,他只是不肯承认自己还没有真正地绝望罢了。


他在尚可以离开逢时镇的时候错过了时机,结果就再也没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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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菲斯克早一点儿屈尊去镇上重新开张的铁匠铺看一眼,一定会认出那个满身油污的黑头发铁匠就是托尼史塔克。菲斯克一向以消息灵通为荣,他对美国政界了如指掌,因此也不可避免地了解商界,尤其熟知那些拥有丰富政治资源的商人,和拥有丰富资金支持的官员。


菲斯克是个有野心的政客,他的野心建立在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之上。逢时镇如今的井井有条全靠他当年临危受命,极富技巧地平息了末日山谷中白人与印第安族的战乱。那原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但他奇迹般地成功了,连罗克逊先生也没料到。这个巨大成功让他得以居高临下地坐在镇长办公室里,也让他开始对未来产生更多的宏大计划。他坚信比起当镇长,势必有更伟大的事业等待他完成,而根据过往经验,伟大事业的成功除了胆识与谋略,暴力和谎言也必不可少。


回到逢时镇的第三天,托尼有幸被邀请到镇长府邸与菲斯克共进晚餐,餐桌上只有他们两人,因此谁也不知道晚餐是什么样子。


那顿饭如同每一件发生在逢时镇的新闻一样,很快就被人淡忘。镇上一切如常,只是不知为何托尼的酒越喝越凶。从前,他只有在傍晚铁匠铺收工后才会去酒馆里喝酒打牌,而现在,他从早上一睁眼就抱起酒瓶,一直抱到晚上入睡。铁匠铺的活越做越慢,越拖越多,成品的质量也越来越差。人们最初怨声载道,渐渐地也习惯起来,再后来每个人都用怜悯的眼光看他。“可怜的史塔克”,他们在背后议论,“他的钱多到花不完,于是他开始享乐,然后堕落,最终被踢出自己的公司,到处流浪。他一定觉得丢脸,不然刚来的时候怎么不敢告诉我们真正的姓氏呐。如今他染上酒瘾,脑袋不再好使,手也抖得造不出任何东西,原本菲斯克镇长可以给他第二次机会,可他自己不珍惜,以至于菲斯克也不得不放弃。他已经成了一个废人啦。”


托尼回去不久,银森就死了,这个老头子一直安安静静,就连死亡也悄无声息。有天早上他没到门廊上晒太阳,托尼便去铁匠铺旁边的小屋里找,看到他蜷曲身体侧躺在单人床上,脸色灰白,已经不再呼吸。银森没有继承人,铁匠铺就归托尼经营,但托尼越发没有赚钱的动力,铺子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只要还剩一个硬币买酒喝,就绝不开门干活,宁愿无所事事地抱着酒瓶坐在门廊的台阶上,像曾经的银森一样眼神涣散地看着过往车马。


有一天晚上,他照例喝得醉醺醺,抱着酒瓶坐在门口四处张望。警长办公室就在铁匠铺斜对面,坐在门廊的台阶上刚好可以看到办公室最右边的窗子,窗子后面便是史蒂夫的办公桌。史蒂夫在镇上有间小屋,但巴基死后,没有人轮换值班,他几乎把办公室当成了家,晚上没什么事情做,就喜欢靠在办公桌后面读书,困了则直接仰在椅子上睡觉。想必他自己那间小屋也并不比这个办公室更像一个家。


托尼看到警长办公室里亮着灯,深黄色灯光从那扇竖着铁栏杆的窗里透出来,窗后面的墙壁上有个淡淡黑影,自然就是史蒂夫。那影子半天也不动弹,仿佛画在墙上一样。托尼昏昏沉沉托着下巴,觉得很有趣,便大喊道,“警长,你睡着了吗?”


等了半晌,没有回应,墙上的影子也不动。托尼又叫,“警长,你在看什么书呐?能不能给我读一读?”


还是没有回应。


托尼于是开始唱起歌。从前在纽约时,他很以自己的歌喉为荣,会唱好多讨漂亮姑娘欢心的曲子。他一首接一首地唱,有些曲调或歌词记不得,就自己胡编。唱到丹尼男孩儿时,窗子后面的人影忽然变大了,接着,警长办公室的门从里面砰一声打开,史蒂夫绷着脸大踏步走出来。他走到托尼跟前,一把攥住托尼衣领将他提了起来。


“哦丹尼男孩儿,丹尼男孩儿~”托尼的脖子被勒得呼吸不畅,但依然坚持唱完了整首歌。他跌跌撞撞地随史蒂夫朝前走,一边没来由地哈哈大笑,“你要带我去哪儿呀,警长?”


“牢房。”史蒂夫冷冷地说。


威士忌的酒劲儿终于发作,托尼的头脑越发混沌。他觉得自己似乎被推进一个硬邦邦的地方,但也没在意。一切都在旋转扭曲,一切都不再重要,连他自己也变成了一滩滚烫铁水,一边冒烟一边流向漆黑的深处。


 


醒来的时候,他的头仿佛被铁棍敲过一样疼痛欲裂。这是一种熟悉的疼痛,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开始。托尼又等了一会儿才睁开眼睛,眼前依旧残留着一些晕眩视觉。


他发现自己坐在地上,后背靠着栅栏一样的硬物,硌得脊椎不舒服。他直起腰,环顾四周,意识到自己正待在警长办公室的牢房里,关于他是如何到这儿的记忆已经十分模糊,但大体可以猜测出前因后果。


铁栅栏的另一边,史蒂夫正仰头靠在椅子里睡觉,两脚搭在办公桌边沿,一本封皮破损的书从中间打开扣在大腿上。微弱的阳光从他身边的窗子照射进来,沿着他的眼眶鼻梁和颧骨将一张脸分割成明暗两个部分,让脸部轮廓显得更加棱角分明,严肃强硬。夜晚刚刚结束,太阳尚未升起,逢时镇依然在安静沉睡。


托尼伸伸腿,侧身换个舒服姿势靠着,将脑袋卡在两根栏杆之间节省脖子的压力。史蒂夫被这响动吵醒了。他睁开眼睛,短促地吸一口气,仰在椅子上没动,只把头转向牢房,用无奈又戏谑的眼神盯着托尼。


“我犯了什么罪?”托尼有气无力地质问。


“扰乱治安。冒犯执法人员。”史蒂夫回答。


“那是酒精的错,不是我的错。你应该逮捕威士忌,不是逮捕我。”


史蒂夫轻哼一声,从椅子上站起身活动一下筋骨,到柜子边拿了一个铁盘和一个破水杯,打开牢门把它们放在托尼面前,然后重新将门锁好。盘子里放着一块干巴巴的柠檬派,杯里是冷掉的黑咖啡。“原本都是热的。”史蒂夫嘟囔。


托尼用脏手抓起柠檬派狼吞虎咽,把咖啡一口气灌下肚。“味道糟透了。”他边吃边评论,“不过,我倒是没想到牢饭还能提供咖啡。”


史蒂夫岔开腿蹲着,胳膊肘撑在大腿上,饶有兴趣地看托尼吃东西。“我以为你只靠喝酒就能活。”他讽刺道。


托尼满足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拿手背抹一抹嘴,又在裤子上抹一抹手。“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晚上。”


“瞧瞧谁在秉公执法呀。”托尼怪叫,“其它醉鬼顶多关一夜就能走了!”


史蒂夫挑眉毛,“其它醉鬼没有对着警长办公室唱歌。——顺便说,没有一首歌在正确的调子上。”


“你肯定在夸大事实,我喝醉以后是很安静的。而且我唱歌从不走调。”托尼不满地反驳,“这牢房根本关不住我,你知道。”他拿食指关节敲一敲栅栏上的门锁,不屑地说,“我用一根木刺就能把锁打开。”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史蒂夫问。


“什么?”


史蒂夫收敛笑容,探身凑得更近,深深看着托尼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重复道,“你为什么不离开?”


一时间,托尼望着史蒂夫无言以对。他用余光看到窗外渐渐变得明亮,晨光被窗子上的栅栏切割成数道狭窄光束投射进屋,跌落在地。史蒂夫背对着光,面目模糊,似乎并非一个真实的人,只是一个灰色影子。托尼瞪着那影子,面无表情,似乎在对影子说话,又似乎在对自己说,“因为走到哪里都一样。”


从华盛顿,到纽约,到每一个或繁荣或偏远的镇子,总有一个菲斯克那样的人。政府官员,商贾巨富,镇长,治安管,通通没有区别,当他们知道眼前的人是托尼史塔克时,就会请求他为他们制造武器。一开始,他给他们做了左轮手枪,然后给了他们连发枪,后来是重型机枪,接着是大火力火药发射桶。再造些新的吧,他们对他说,要威力更大的,更容易操作的。你将会给人民带来更多荣誉。


不论何时,不论何地,永不满足。走到哪里都一样。


比起自己的姓名,他更厌恶自己的能力,厌恶因为这能力而围绕在身边的那些贪婪嘴脸和丑恶灵魂。于是他拼命喝酒,直到头脑昏沉,双手发抖,再也没法建造,彻底成为一个废人。


“也许下一个镇子就不一样了。”史蒂夫轻声说。


“一样的。下一个镇子里还会有一个菲斯克。”


而下一个镇子里不会再有一个罗杰斯。托尼在心里补充。


史蒂夫没再多说什么,他站起身,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牢门。


“这个世界已经够让人沮丧了。”他低头看着坐在地上的托尼,无声叹道,“所以别再用更沮丧的态度面对它了。”


 



大多数时间里,逢时镇可以算作平静。居民们老实过自己的日子,除了醉鬼闹事,没有多少需要警长掏枪的工作。当然,这种老实除了要归功于史蒂夫,菲斯克的打手们也功不可没。他们整日腰里插着枪,趾高气昂地走在街上行使镇长的指示,除了史蒂夫,人人都避之唯恐不及。史蒂夫是他们唯一忌惮的人,菲斯克嘱咐过,在镇上做事还是要讲求场面功夫,身为镇长的手下不能肆无忌惮与执法人员对着干,况且以史蒂夫的能力,真动起枪来他们也未必打得过,就算面子不重要,命也是重要的。


可这种平静并没让史蒂夫获得多少清闲时间。他总是很忙,似乎与菲斯克和他的打手们较上了劲,紧盯他们不放,暗自等待一个处置机会。菲斯克很精明地约束属下,教他们在公共场合时可以蛮横却不能残暴,私下里手段可以卑劣却不要留下把柄,而对于那些不得不留些把柄的事,菲斯克则有办法把它们变得符合法律。于是窃取水源,掠夺土地,都不知不觉地成为理所应当。这种狡诈令史蒂夫恼怒,他与他们屡屡冲突,将菲斯克软硬兼施的劝诱或警告全都置之不理,自从巴基死后,冲突越来越频繁。


布鲁斯班纳医生有时会向托尼表达对史蒂夫强硬做派的担忧——如今布鲁斯和托尼关系不错,主要因为托尼时不时会在醉酒后把自己跌伤,不得不去医务室包扎伤口。布鲁斯说个没完,托尼却不停喝酒,似乎对这担忧心不在焉,顶多只附和几句无关痛痒的评论。


对于托尼来说,喝酒依旧不可或缺,而喝醉后对着警长办公室唱歌则开始变成一项日常功课。因为戏弄严肃的警长实在有趣,有时他甚至还没喝醉就开始唱了。——于是,蹲牢房也成了日常功课。


在牢房里,托尼只能睡在地上,不过平日在铁匠铺他也一样睡在地上,因此无甚差别。史蒂夫不许他喝酒,为了打发清醒的时间,他软磨硬泡,终于在第十一次撬开牢门锁头之后,成功说服史蒂夫在他蹲牢房时塞给他一小包工具和一盏煤油灯,依靠做手工打发无聊时光。


起先,为了嘲笑史蒂夫不停敦促他戒酒的徒劳努力,他给自己做了一个精巧装置套在手腕上,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弹出一个小酒瓶喝上几口。接着,为了讽刺史蒂夫顽固不化不知变通,他又做了一个有着人类身体和骡子脑袋的木偶,四肢都能动,可以随意变换动作。骡子的鬃毛是金黄色,穿白衬衣和浅蓝色马甲长裤,胸前有一枚凸起的警徽,按一下警徽,骡子嘴里就吐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们必须坚守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这当然是史蒂夫的惯用口号,他就像骡子一样固执。


托尼迷上了制作这些毫无用处的小玩意儿。曾经,在这一切开始之前,他还只是一个热爱创造的发明家,脑袋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那些想法无处诉说,于是他低头建造,将它们变成现实。那些东西没什么用处,但他整日沉浸在制作它们的工作中无法自拔。那时他多快活啊。如今在这间牢房里,他忽然记起了那种快活,在他的能力变成诅咒之前,它们原本是上天赐予他的礼物。


低头太久脖子就会开始发酸,托尼放下手里的东西抬起头舒展身体。他看见牢门的另一边,几步开外,史蒂夫正坐在椅子上,双腿搭在桌边,两手扶着立在膝盖上的一本书,眼睛没在看书页,却在看着他。托尼不知史蒂夫那样看了自己多久。


他们目光相接,撞击出一种令人发颤的温度,史蒂夫没有躲避,坦诚地望着托尼轻轻笑一下。“你很高兴。”他说,“这样很好。”


托尼一怔,然后感到一丝慌张,那种被人看到自己真实的一部分时无处遁藏的羞耻感让他一瞬间想要逃跑。他紧咬牙关,努力抬着头承接史蒂夫的目光,克制逃跑的欲望。他几近枯烂的心中仍旧残留着一些光明且易碎的地方,他害怕被史蒂夫看到,却又希望被史蒂夫看到。


史蒂夫又说,“我喜欢看你制作这些东西。”他声音柔软,目光闪亮,充满喜爱地盯着托尼手里的骡子木偶。那木偶与这屋里的一切都不相符,它纯净,愉快,充满温情,如魔法一般点亮了整个空间,让这里再也不是往日灰暗清冷的模样。


托尼不知说些什么,便低下头去继续手里的活儿。他感到史蒂夫的目光依然停留在自己身上,他的心脏跳得越发剧烈,不得不花更大力气平复呼吸;他的手有些发抖,但这与喝醉后的发抖是不同的。沉郁夜色在窗外无声蔓延,茫茫黑暗之中世界仿佛只剩下这一间小屋,屋里的温度,亮度和气味停留在一个温柔又安宁的程度,令坐在屋中的两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快乐。


 


十一


“总有一天,你的固执会让你把命丢了。”不知从何时开始,托尼也像其他人一样对史蒂夫说起这句话。


而史蒂夫一向漫不经心。“如果一个人注定立刻死,那无论做什么都不安全。如果他注定活得久,那么主动找死也没用。这话好像是你自己说的。”他轻车熟路地回答。


托尼朝史蒂夫狠狠瞪眼,然后闭起嘴巴,看向别处。这样的对话近来越发令人恼怒,史蒂夫一意孤行,对自己的性命有种满不在乎的态度,一个人一旦抱有这种态度,就不再听得进别人讲话,也不太可能被谁说服。


几星期之前,托尼半开玩笑半警告地造出一个名为“幻视”的预言机器,放在铁匠铺的门廊上,塞进一枚硬币就能得到对自己未来的预测。每一次,史蒂夫得到的纸条都是同一句话:你的固执会让你把命丢了。这是托尼搞的鬼,当然。史蒂夫总会哈哈大笑,接着便反问,“那你呢?如果你戒了酒,我就改掉我的固执。”


戒酒显然不太可能,于是他们只好继续僵持。托尼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心态,有时候你害怕别人死去,但却对自己的性命漠不关心。从逻辑上讲,似乎说不通。


此刻他们离逢时镇很远,正朝西北方向策马徐行,沿科尔比河朝上游走。五公里外有一片树林,旱季里动物们喜欢来林中喝水,是个打猎的好地方。来这儿只是顺便,因为铁路也是沿着科尔比河建造的,早些时候,他们跟着一列火车往这个方向跑了一程。


火车上有节专门运送囚犯的车厢,车厢里铐着一个名叫卢克的黑人矿工。上星期四西蒙威廉姆斯指控卢克偷走三块刚开采出的矿石,卢克坚决否认,监工便把他绑起来拷问。卢克力气很大,在反抗中引起一场骚乱,不小心打伤了威廉姆斯。气恼的威廉姆斯当即要把他打死,被闻讯赶来的史蒂夫阻止。在史蒂夫的坚持下,卢克接受了镇上法庭的审判,被判关押三个月。逢时镇没有专门的监狱,要坐火车到圣洛萨去服刑。


“我们没必要跟着火车跑。”托尼有些心疼他的枣红马。这是匹好马,但不能跟史蒂夫的白星相比。为了防止有人半路偷袭,他们跟在火车左右两边跑了半小时才罢休,枣红马累得够呛。“菲斯克的人不会对卢克下手的,他们还恨不得卢克完好无损地到圣洛萨去服刑。你知道为什么?因为西蒙威廉姆斯是罗克逊的人,你已经为了卢克把威廉姆斯惹毛了,他一定会添油加醋地把这事儿上报,罗克逊就会认为你故意不给他面子。菲斯克早就恨死你了,他要让罗克逊也厌恶你,这样一来,除掉你就更容易。”托尼满脸怨怒地又重复一遍,“你这么固执,迟早把命丢了。”


史蒂夫悠闲地骑在马上,不知有没有在听托尼讲话。他放开缰绳,由着白星的性子走,自己则抽出猎枪扛在肩上,四处寻找野鸡或兔子。“如果我把命丢了,你打算戒酒吗?”他心不在焉地问。


“什么?”


“戒酒。”


“为什么?你是唯一一个要我戒酒的人。如果你死了,我没了阻力当然会喝更多。”


“要是我死前留个遗言呢?我的遗言就是,希望史塔克戒酒。”


“我干嘛要在乎你的遗言?”


“遗言总是很重要的,你得尊重死人。”


“你干嘛要留这么无聊的遗言?”


“因为我觉得你不喝酒时更有趣。”


“你的遗言难道不该是‘维护法律坚持正义公平和自由’吗?”


“那是第一条。第二条是让你戒酒。人死之前可以有很多遗言。”


“的确。”托尼叹口气,“只要你能活着说完那些话。”


“也是啊。”史蒂夫笑道,“遗言之所以短,大概因为人们没时间讲完它。”他忽然举枪,朝左前方一棵树下“砰”地开火。“我们有午餐了。”


 


史蒂夫打到一只肥硕的灰兔。他们在河岸边找了一处树荫,史蒂夫给兔子剥皮,托尼捡来石头围成一个炉灶,用树枝搭起简单的烧烤架。他们把兔肉串在树枝上慢慢烘烤,等待的时间里,托尼站在河边拿石子儿打水漂。因为要和史蒂夫一起护送卢克,今天他还没喝过一滴酒。他很少在白天这么清醒。


这里是整个末日山谷唯一的林地,大约也是山谷最美的地方。在逢时镇生活时间长了,托尼已经习惯沙漠景象,许久没看过这样的清亮绿色。他心情舒畅,脱掉靴子卷起裤脚走进河里,低头观望水流轻巧地滑过小腿皮肤,身体透明的小鱼绕着他的脚腕好奇游弋。


史蒂夫走到他身边,与他并肩站在水里。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散落在河面上,满眼晶莹闪烁,盯着那耀眼碎光看久一点,就难免有些恍惚,分不清身处何时何地。


“逢时镇不该永远是现在这样。史塔克,我要让你看见,绝不是走到哪里都一样。”史蒂夫低声说,“所以我不打算改掉我的固执。”


托尼叹一口气,“你——”


“我知道,”史蒂夫打断他,“我可能因此把命丢了,也许明天,也许明年。”他面向托尼转过身,认真地说,“所以我觉得,在还能活着的时候不应该浪费时间。”


托尼抬头看着史蒂夫。史蒂夫的眼睛依旧是沉静的湖蓝色,这是逢时镇最漂亮的颜色,比暴雨之后的天空还更清澈,更纯粹。在许多个即使喝过酒也无法入眠的夜晚,托尼就是靠着这汪蓝色去抵御缓慢吞噬他的漫长黑暗。


史蒂夫小心地贴近托尼,带着一些慌张和一些坚决。他慢慢低下头,神情郑重地将自己的嘴唇压在托尼的嘴唇上停了一会儿,然后撤回来,无辜又无助地望着托尼的脸,等待一个回应。


托尼轻轻笑起来。“你这个愚蠢的处男。”他伸出胳膊搂住史蒂夫脖子将他重新拉回面前,“接吻不是这么干的。”他闭起眼睛,含住史蒂夫的唇瓣,用舌头撬开了他的嘴巴。


 


 十二


托尼时常回想起那天下午。


那是一段没有忧虑的时光,两匹马在斑驳树影间漫步吃草,他与史蒂夫靠在一起分享兔肉,他心情雀跃,来不及脱衣服就跳进河里游泳,史蒂夫也加入了他。他们肆无忌惮地接吻,在清凉的水中紧紧拥抱,互相抚摸。史蒂夫金色的头发被河水浸湿,有一颗水珠坠在他前额一缕头发的发梢末尾,水珠明亮耀眼,仿佛包裹进一整颗太阳。最终它掉落在史蒂夫的睫毛上,使得托尼忍不住去亲吻他的眼睛。那些场景的色调过于鲜亮明快,以至于托尼开始怀疑它们只是他喝醉后幻想出的一个梦境。


逢时镇生活如常,史蒂夫依然固执,托尼依然喝酒。也许如果他们多几个那样的下午,或者在一起的时间更久些,托尼就会逐渐扔光他的酒瓶。可最终,还没有等到爱情发挥出足够成功戒酒的魔力,史蒂夫就死了。


托尼听说他被扔进猪圈时尚未断气,大约他最后的记忆是趴在腥臭的烂泥里被肥猪啃咬皮肉。他也许还能感觉到疼,也许已经感觉不到,托尼希望是后一种。猪是罗根的,那天他出镇去了,到亚历山大农场帮忙宰牛,直至傍晚才载着一车新鲜牛肉返回镇上。那时,史蒂夫的身体只剩下一些残肉和骨头散乱地埋在猪圈各处,因为有菲斯克的命令,没人敢把他弄出来。罗根站在猪圈跟前,把告诉他整件事的乌里奇推了一个跟头,转头就从马车上抄起一杆双筒猎枪,将那些猪全都打死,然后一把火烧掉了猪圈。


托尼就是在那时醒来的。他在铁匠铺的地板上睁开眼睛,窗外天色昏暗,他想不起这是夜晚还是黎明,只觉得自己似乎梦见史蒂夫被人打死。他盘算着待会儿要把这个梦告诉史蒂夫,然后再次重复那句俗套的话:总有一天你会把命丢了。他坐起身,看到窗外火光冲天,闻见空气里飘荡着一股油脂燃烧的焦臭味儿,觉得莫名其妙。后来,知道真相时,他责怪罗根当时不该那么做。放火一烧,史蒂夫就与那些猪,泥,木栅栏的残骸永远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他的墓碑底下要放什么呢?


托尼戒了酒,重新开始制造武器。新武器超越了之前所有成品,是一副钢铁盔甲,史蒂夫也许会喜欢。他们为他复了仇,镇子已经变成一副崭新模样,史蒂夫活着的时候为此努力多年,可他一死,他的理想在几天内就变成了现实。托尼不知这是不是上帝在拿他寻开心。


 一切结束后的那个夜晚,托尼酒瘾发作,无法入眠,瞪着眼睛看窗外夜色由浓转淡。他推开房门,在晦暗晨光中独自走出逢时镇,沿科尔比河漫无目的朝东步行。太阳尚未升起,蓝灰色天空泛起一抹微弱的淡粉色,他如行尸走肉般前行,茫然又麻木,不知该去哪里,不知要做什么。


天边的粉色越来越亮,已经变成浓郁的橙红。托尼看到远处河岸边有东西在动,眯起眼睛仔细辨认,发现一匹马正在低头喝水。他朝着马走去。


白星抬起头,神态淡然地看着托尼走到自己跟前,没有后退,也没有烦躁踏步。它戴着笼头和马鞍,一身整装待发的装备,也许史蒂夫原本打算骑它外出,只是最终没能成行。托尼不知它为何在这儿,史蒂夫死后,没人注意过他的马去了哪里。


 “你戴着这些东西可能不太舒服。”托尼对白星说,“让我帮帮你,好吗?”他小心伸手,白星警觉地竖起耳朵,身体却没有动。托尼抓住绑在它头上的皮带,它配合地后撤一小步,试图从束缚中挣脱出来。


他卸掉它的全部笼头和马鞍扔在地上。“你现在轻松了。”他说,“打算去哪儿?”


白星昂头站着,黑色马鬃在晨风中飞扬。它一改往日暴戾,沉默地朝托尼迈出一步,低下脖子,一动不动地等待。托尼缓慢抬起手,它便主动向前探头,将鼻子靠在他手掌里,鼻息温暖轻柔地落在他皮肤上。它安静地靠着托尼,似乎在同他告别。它的眼睛漆黑明亮,映出一种桀骜不驯的自由光芒,托尼也曾在史蒂夫眼睛里看过同样的光。


他忽然哽咽起来。泪水不断从眼里涌出,视野中一片血红景象,什么也看不清了。他不能自控地驼着背,垂着头,哭得浑身颤-抖。他感到自己的心被摔成无数看不出形状的碎片,再也拼凑不起来。


这时,白星退开几步,用后腿站立,扬起两只前蹄,对托尼嘶叫了一声。它转过身,向着天与地的尽头拔蹄而去,再也没有回望。


“我该怎么办?”托尼泪流满面,嗓音嘶哑地对着无边旷野问道。


你得带着那些裂痕继续朝前走,史蒂夫说,不然还能怎么办?


在遥远的天边,巨大的火红色太阳正缓慢向上攀升,白星朝着太阳奔跑,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细长。托尼看到它背上有一个人,那人用印第安的方式骑着没有鞍具的马,双臂舒展,身体轻盈,金色短发在风中飞扬,一副自由快活的模样。他对着托尼喊,回头见,史塔克!然后拍一下马屁股,笔直地向前跑,一直跑进太阳里去。


托尼低下头,看着脚下土地上的黑暗边界缓缓后退,阳光缓缓前进,直到他自己也被完全包裹在初升太阳的金色光芒里。他出神地盯着自己的影子,又抬起头,久久观望白星消失的方向。


“回头见,警长。”他最终说道。


然后他抱起史蒂夫的马鞍,朝逢时镇的方向走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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